苄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401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401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6
有效期至
2028-12-15
农药名称
苄嘧磺隆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6%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96%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白色粉末,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碍氨基酸、赖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有效成分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对水稻安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使用的包装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2.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防护用具。3.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期间不能吃东西、喝水和吸烟,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4.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泄漏处理: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7.不慎发生着火,应立即切断火源,用干粉、泡沫灭火器或砂土灭火;或拨打火警电话求救,消防人员须穿戴防毒面具与防护服。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上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时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并要防曝晒、雨淋、防高温,公路运输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