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071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07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5-11
有效期至
2028-12-10
农药名称
烯禾啶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6年2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北兰润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烯禾啶sethoxydim1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80-100毫升/亩茎叶喷雾
棉花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80-1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作物受药3天后停止生长,7天后新叶褪色或出现花青素色,2-3周全株枯死。本剂在和本科与双子叶植物间选择性很高,对阔叶作物安全。在和本科杂草2叶至2个分蘖期间均可施药。降雨基本不影响药效。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环己烯酮类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使其细胞分裂受到破坏,由生长点和节间分生组织开始坏死。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禾本科作物如小麦、大麦、水稻、谷子、高粱、玉米等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的单子叶作物上。2、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请一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吸收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