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 ·烯禾啶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13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1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1-29
有效期至
2027-01-28
农药名称
氟胺 ·烯禾啶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12.5%
烯禾啶sethoxydim8.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135-15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春大豆田苗后1-2叶期,杂草3-5叶期进行茎叶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磺胺草醚、稀禾啶复配而成选择性苗后除草剂,内吸传导性强。本品苗后使用,很快被阔叶杂草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同时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致使杂草最终死亡。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因氟磺胺草醚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使用,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 3、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邻近的作物上。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止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