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05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05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0
有效期至
2028-12-09
农药名称
苄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0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2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3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7.5-10克/亩(南方地区)10-15克/亩(东北地区)药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于水稻插秧后5—8天左右(杂草萌发初期至杂草2叶期前),南方地区每亩7.5-10克,北方地区每亩10-15克,拌10-20公斤土撒施,施药后保持水层3-5厘米,维持5-7天。 2. 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防止误用和药液漂移,以免造成药害。 3. 施药前要灌水3-5厘米,药后保水5-7天,不排水,不串灌,以免药剂随水流失,如水如水不足时缓慢补水。4.本产品中含有苄嘧磺隆有效成分,使用本产品的田块,需间隔90天种植下茬作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磺酰脲类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而杀死杂草。有效成份可在水中扩散,进入水稻体内迅速代谢为无害的惰性化学物质。对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有较好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1. 用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田应耙平,以防露出水面田块影响药效。 2. 本品活性高,用量少,需准确称量。东北地区莎草科杂草严重地使用。 3. 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排入水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