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孕穗末期或破口初期喷药1次,间隔10—14天喷第2次。使用时兑水40—50公斤/亩喷雾,低容量喷雾兑水5—10公斤/亩。2.三环唑属保护类杀菌剂,防治穗茎瘟第1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第3天。3.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性保护性杀菌剂,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残剩药剂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不慎吸入药剂,应将病人移至新鲜空气处。经口摄入者应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