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06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06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25
有效期至
2028-11-24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15.5%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28-39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后5-7天,田间浅水层,进行药土法撒施,保水7天。只能坐土壤处理,不能坐杂草茎叶处理。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黄瓜、水稻、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本品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低毒,但仍需按常规农药使用注意事项进行,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2、本品对大多数禾本科作物有药害。田间水层不宜过深,勿淹没稻心叶。3、对鱼有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