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74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74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8
有效期至
2028-11-17
农药名称
苄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6.7-13.3克/亩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多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13.3-20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插秧后5-7天施药,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分布均匀,施药后7天内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2. 防除野荸荠宜用上限剂量。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性除草剂,可防除扁秆藨草(三棱草)、眼子菜、野荸荠、水花生、矮慈菇、碎米莎草、野慈菇、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鸭舌草、四叶萍、萤蔺、节节菜、泽泻、陌上菜、牛毛毡常见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2.施药后对后茬敏感作物的安全间隔期应当在80天以上。3.用药量低,必须根据施药面积称量准确。4.适用于阔叶杂草及莎草优势地块,稗草少的地块。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彻底清洗并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如不慎溅到皮肤和眼睛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或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需存放于干燥、阴凉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