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稻·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70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7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7
有效期至
2028-11-16
农药名称
异稻·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异稻瘟净iprobenfos22.5%
稻瘟灵isoprothiolane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50-2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叶稻瘟病:在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及时用药,注意喷洒均匀。稻瘟病: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时各喷雾一次。安全间隔期:28天。最多施用次数:早稻3次,晚稻2次。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稻瘟灵和异稻瘟净复配加工而成,针对稻瘟病发病机理生产的水稻用杀菌剂。可预防和治疗稻瘟病,是一种内吸杀菌剂,具有毒性低等特点。
注意事项
1. 不要施用在养鱼田水里,对鱼有毒。禁止在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2. 本剂可使棉花脱叶,在棉田附近使用时需注意,避免飘逸造成药害。3. 不要同强碱性农药、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及五氯酚钠等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4. 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和手套、防护服等,用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并要漱口。5.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发生中毒,应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误食或中毒时应催吐,用盐水洗胃催吐,如判断以有机磷中毒为主,注射阿托品或口服解磷定。禁用吗啡、吩噻嗪、茶硷、利血平。本剂如不慎溅入眼睛或直接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冷的暗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漏,禁止一切火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