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按亩用制剂量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特别是在防治穗期稻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次数为2次,安全间隔期天数为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2.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3.如附近有蔬菜幼苗时,应注意不要将药物散布在幼苗上,温度越高,药害越大。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5.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使用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7.用过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抽搐、视力模糊、小便失禁等。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3.如吸入,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4.如测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5.如发生中毒,应大量饮用白开水,吐出胃内东西,并需安静,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