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691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69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7
有效期至
2018-11-17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00-116.7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叶稻瘟病:在将要发病时或发病初期及时用药;防治穗稻瘟病:在孕穗后期和齐穗期用药,则疗效更好。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内吸性杀菌剂,对稻瘟病有特效,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鱼、虾有一定影响,不要在养鱼的稻田施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宜拌种,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对葫芦科作物易产生药害,施药时避免飘移到葫芦科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可用浓食盐水洗胃后保持安静,并送医院采用一般含硫化合物的治疗药物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