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551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55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1
有效期至
2028-11-10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00-1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可预防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效果更佳。叶稻瘟病:在将要发病时或病害发生初期及时用药。穗稻瘟病:于孕穗后期和齐穗期喷雾洒施,则效果更佳。安全间隔期:28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次数: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可预防和治疗稻瘟病,适用于水稻各生长期。是一种内吸杀菌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原菌侵入。
注意事项
1. 不要施用在养鱼田水里,对鱼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2. 施药时必须戴防护口罩和手套、防护服等,用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并要漱口。 3. 不要同强碱性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送医院治疗。误食或中毒时应催吐,用浓食盐水洗胃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采用一般含硫化合物的治疗药物。本剂如不慎溅入眼睛或直接接触到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储存和运输方法
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冷的暗处。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漏,禁止一切火源,远离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