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48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48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04
有效期至
2028-11-03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8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田一年生杂草68-100毫升/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正确使用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在播种后苗前喷施。2.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3.使用过程远离饮水、河流、池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入饮足量温水,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