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哌鎓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454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454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04
有效期至
2028-11-03
农药名称
甲哌鎓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96%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3-03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哌鎓mepiquat chloride96%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植物生长延缓剂,甲哌鎓对植物生长有延缓作用,可通过植株叶片、根部吸收,传导至全株,可降低植株体内赤霉素活性,从而抑制细胞伸长,使植株节间缩短,株型紧凑,叶色深厚,增加叶绿素合成,防止旺长。用于棉花主要功能是抑制主茎生长,减少落铃,增加植株抗逆性。原药外观白色或微黄色晶体,熔点285分解,蒸气压<1*10-5pa 溶解度:水中>1000g/L,稳定性好。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原药,采用大包装塑编袋,原药需经制剂加工后使用。使用后的包装袋可回收入塑编厂。2、对鱼、蜜蜂、农蚕有低毒,避免将药品置于沟渠边,不得污染鱼塘、河道、水沟、桑园。3、本品易吸潮,注意防潮,开封后应注意密封。4、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作好防护,使用时应戴好手套,用后并及时清洗干净。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殊解毒药剂,如不小心入眼,或沾到皮肤上应及时用清水冲洗干净;如误服应持本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