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辛硫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31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3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0-17
有效期至
2028-10-16
农药名称
马拉·辛硫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马拉硫磷malathion10%
辛硫磷phoxim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80-1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的卵盛期或幼虫低龄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本品含易光解成分,宜在傍晚前后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迅速进入害虫体内,抑制其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而杀死害虫。宜在卵盛期或幼虫低龄期施药。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复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虾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恶心、呕吐、抽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立即引吐(清醒时),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