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193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19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9-11
有效期至
2028-09-10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3%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93%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禾本科杂草至叶卷曲萎缩,其它叶皱缩,整株枯死。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防止泄漏,防尘。 3.泄漏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勿污染水源。
中毒急救措施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