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嘧磺隆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09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09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8-18
有效期至
2028-08-17
农药名称
苄嘧磺隆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田莎草科杂草10-20克/亩毒土法
水稻田阔叶杂草10-20克/亩毒土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秧田或直播田:播种后7-15天内均可施用。以播后杂草萌发初期施药防效较好。2、插秧田:水稻插秧后5-7天均可施用,以稗草1.5叶期以前施药最佳。3、保持3-5厘米的水层5-7天,漏水田不能施用。
产品性能
本品用于水稻田,防除鸭舌草、牛毛毡、眼子菜、野慈菇、泽泻、节节菜、四叶萍、水芹、异性莎草(三棱草)等一年生和多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水稻每季最多用药1次。 2、若兼治稗草,需在稗草1叶1心期前用药。 3、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6、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 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若误服,要催吐,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