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播种后1—2天内施药。施药时间应选择早晚为宜,不可在中午高温时用药。大风天气禁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旱地除草剂,用于防除花生田、夏大豆田、夏玉米田的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土壤墒情影响药效,干旱缺水地区最好先用水浇地(或加大兑水量)以确保除草效果。2.在施药后,降小雨或中雨,正常浇水都不影响药效;如果用药后雨水过大,连降暴雨,可能造成药效不好。3.作物苗后禁止使用,防止产生药害。4.在低温、高湿(低洼地、田间积水、水改旱地田块、连续暴雨冲刷)条件下应慎重用药,以免产生药害。5.本品宜随配随用,禁止与有机磷类农药混用。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工作时不能吃东西、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中毒,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应立即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误服,请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粮食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