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74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74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11
有效期至
2028-06-10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3%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93%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以后,抑制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外观为均相液体,无可见的悬浮物和沉淀。生物活性为除草。纯品熔点:10.6℃,沸点172℃/mmHg,相对密度(20℃):1.1358;水中溶解度(25℃)223mg/L,能与乙醚、丙酮、乙醇、己烷、乙酸乙酯混溶。乙草胺原药不易光解和挥发,性质稳定。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按照包装桶的标识开启包装桶。操作时应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严禁吸烟。2、可根据情况对包装桶进行再利用或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如果再利用,必须将包装桶内残余物经过吹扫置换,吹扫置换后所产生的物质,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3、如果发生泄漏或遗洒,应用沙土将泄漏或遗洒液体覆盖,然后将沙土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4、如果着火,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灭火。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产品中毒症状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皮肤不慎接触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溅到眼睛上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