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65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657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5-27
有效期至
2028-05-26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120-150克/亩土壤喷雾
花生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120-150克/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夏玉米、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对马唐等禾本科杂草活性高,反枝苋敏感,对藜、马齿苋、龙葵等双子叶杂草有一定防效并抑制生长。
注意事项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遇高温或低温、高湿、有积水情况,施药时易产生药害。[3] 谷子、高粱、蔬菜等对该药敏感。[4]每季最多使用一次。安全间隔期为80天。[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完毕后应及时用清水和肥皂洗手洗脸等。[6]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中毒急救措施
该药若进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勿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