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599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59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5-12
有效期至
2028-05-11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11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亿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七洲绿色化工(济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83-488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使用时直接兑水稀释,用水量450~750千克/公顷(30~50千克/亩)以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杂草茎叶喷雾。2.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3.一般使用1-3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使用推荐的高剂量。2、配药时用清水配制,浑水会影响药效。本品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3、喷药后4小时内降雨,药效会降低,可酌情补喷。4、注意风向,防止药雾飘移到附近作物上造成药害。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水源、水系及污染食物和饲料。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喝水或牛奶,稀释胃内药液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