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20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2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9-11
有效期至
2028-09-10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1%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4-2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50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41%,480克/升。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剂型水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异丙胺盐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4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柑橘园杂草200-350克/亩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杂草生长旺盛期定向喷雾杂草茎叶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药液可被植物的茎叶吸收并传到各个部分,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碘酸合成物,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仅被植物的绿色部分吸收,对土壤内种子无不良影响。本品主要用于防治柑橘园的一年生杂草及多年生恶性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勿将药液喷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用清水配制药液,浊水会降低药效。3.施药4小时内遇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施药后3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及播种。一般在施药7—10天后开始见效。4.推荐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一般使用1—3次。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储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6.使用时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接触后彻底清洗裸露部位,单独存放被污染的衣物。7.可用干粉、泡沫或沙土灭火。8.施药后彻底清洗喷雾容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不得使用金属容器盛放药液。
中毒急救措施
1.若接触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严重者须就医诊治。2.若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3.若吸入,应使患者脱离污染区域,安置休息并保暖。4.若误服,出现中毒现象,可催吐、洗胃并请医生救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储运时注意个人防护、轻装、轻放,防止破损。2.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储存。3.不能与粮食、食品、饮料、种子和饲料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