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556中等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55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5-09
有效期至
2028-05-08
农药名称
三环唑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环唑tricyclazole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75-1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苗瘟:在秧苗3-4叶期;防叶瘟:在叶瘟初发期;防穗瘟:在水稻孕穗盛期或末期,对水40-60公斤喷雾处理。2.在使用本品后,视其天气及病害发生发展趋势,7-10天后再用第二次药。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农药,内吸性强,持效期较长,能较好防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秤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2.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按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3.喷药时虽对施药人员无刺激作用,但是仍需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4.本品属预防性杀菌剂,一般应在病害发生前使用,特别在防治穗瘟时,切勿贻误用药时间。5.如附近有蔬菜幼苗时,应注意不要将药液飘移到幼苗上。6.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最多使用本品2次。7.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误服中毒者应立即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专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