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495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049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07
有效期至
2028-04-06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夏玉米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80-100毫升/亩土壤喷雾
夏玉米田部分阔叶杂草80-10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播后苗前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 在作物播种后杂草出土前均匀喷洒在土壤表面,地膜覆盖田在盖膜前用药。3. 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对该药剂敏感,施药时注意严禁药液飘逸到上述作物上。4. 在大风天严禁施药。施药后下雨勿积水,以免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如果田间水分适宜幼芽未出土即被杀死,如果土壤水分少,杂草出土后,随土壤湿度增大杂草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禾本科杂草至叶卷曲萎缩,其它叶皱缩,整株枯死。
注意事项
1.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2. 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3. 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4. 对鱼、蜜蜂有毒,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 对眼睛和皮肤有轻微的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 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3.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