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776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776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2-23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灭幼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幼脲chlorbenzuron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菜青虫10-20毫升/亩喷雾
苹果树金纹细蛾1500-2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掌握最佳用药时机,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分散为害前用药防效最理想。2、喷药时间应选择在害虫活动频繁时进行。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苯酰脲类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具有胃毒、触杀 作用及黏附性。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7. 不要在桑园等处及附近使用。8.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在苹果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