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33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331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15.5%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28-39克/亩毒土或毒砂法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水稻移栽活棵后施药,施药前,灌水3-5cm,每亩用药20-25克,加细润土20公斤,拌匀撒施;施药后保水5-7天,切忌断水晒田或水淹水稻心叶,对漏水田药采用缓灌补水,以确保除草效果。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为主要组分的除草混剂,具有内吸传导作用,适用于移栽秧龄30天以上水稻大苗移栽田。
注意事项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3. 本药仅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禁止在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工厂化育秧、短秧龄苗移栽田和杂交制种田施用。4. 切忌将施药后的田水排入其它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如荸荠田、慈菇田、席草田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措施: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若误入眼睛或皮肤接触,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如果摄入,要饮大量水催吐,必要时请医生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制剂贮运时,严防潮湿、受热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贮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