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幼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015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81015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灭幼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灭幼脲chlorbenzuron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松树松毛虫563-750克/公顷喷雾
甘蓝菜青虫188-375克/公顷喷雾
苹果树金纹细蛾1500-2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2龄前幼虫期使用本品进行防治效果最好,虫龄越大,防效越差。2.使用前最好将产品稀释成母液,然后根据防治对象稀释成合适的比例。悬浮剂有分层现象,使用前摇匀一般不影响使用效果。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1.本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卵、幼虫以及蛹表皮的几丁质的合成,使昆虫不能正常蜕皮而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本品在苹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灭幼脲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5.桑园、蚕室附近禁用,避免药液污染水源。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立即送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