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7706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7706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15.5%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多种一年生杂草28-39.3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5-12天亩用20公斤细土拌本品待叶片露水干后撒施。2、施药时田间应保持3-5厘米浅水层,水层高度不得超过秧苗心叶,施药后 田间要保水3-5天。3、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为移栽水稻田高效选择性除草剂,由两种成分复配而成,可防除水稻田中稗草、丁香蓼、泽漆、节节菜、矮慈菇、水苋菜、鸭舌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陌上菜等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剂不得与酸性物质混用。2、严禁用于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弱苗、倒苗、工厂化育秧稻田;不可喷雾使用。3、施药时要穿长衣长裤、长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4、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剂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性,如药液溅到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严重的送医院治疗。如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水冲洗2、本剂无特效的解毒剂,如不慎误饮、误食或发生中毒,不可自行引吐,请立即携标签请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物、种子和饲料等同储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