胺鲜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6523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6523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胺鲜酯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胺鲜酯diethyl aminoethyl hexanoate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白菜调节生长1333-2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本品兑水稀释1350-2000倍液,在作物生长期每隔15-20天喷施1次。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1、本品属于多胺类物质,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进光合速率,提高植株内叶绿素、蛋白质、核酸的含量,调节生长平衡,增强抗旱、抗寒性,提高作物产量。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人、畜和环境安全,无残留。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认真阅读本标签,遵守农药使用规范,或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指导下用药。2、不可与碱性物质、化肥混用。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完成后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暴露部位。
中毒急救措施
1、误服马上催吐、洗胃,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2、药液沾染皮肤和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防止由口鼻吸入,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通风之处,放置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3、空容器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等方法妥善处理。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