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6343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6343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氟铃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棉铃虫80-160克/亩喷雾
甘蓝小菜蛾38-75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若虫始盛期施药,注意叶片正反面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甲酰脲类杀虫剂,是几丁质合成抑制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用于棉花田防除棉铃虫、甘蓝田防除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甘蓝田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7天;在棉花田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 次,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期为7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4.施药要避开蜜源植物,不要在池塘、水源、桑田及蚕室附近喷药。本品对鱼有毒,水产养殖地附近禁用。 5.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和药液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和水源。 6.施药时要穿戴防护衣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2.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