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452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4520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15.5%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28-39克/亩移后返青(5-7天)药土法撒施
水稻移栽田莎草科杂草28-39克/亩移后返青(5-7天)药土法撒施
水稻移栽田部分多年生杂草28-39克/亩移后返青(5-7天)药土法撒施
水稻移栽田阔叶杂草28-39克/亩移后返青(5-7天)药土法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后5-20天均可使用,水稻移栽后5-7天使用最佳。每亩用商品用量28-42克,加细沙土20公斤拌匀、撒施,或与分蘖肥拌匀、撒施。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能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鸭舌草、水莎草、萤蔺、眼子菜、四叶萍、牛毛毡等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2、施药后稻田应保持3厘米左右浅水层,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田间保水5-7天,切忌断水干田或淹水稻心叶,对漏水田要采用续灌补水,药后遇大雨要及时排水。3、施药时防止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造成污染。4、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或田间。5、配制和运输该剂时请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泄漏处理: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手套、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收集运往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使用时注意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进行。
中毒急救措施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远离火源和热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运输时专人专车,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运输中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