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4469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4469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苄·二氯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2%
二氯喹啉酸quinclorac3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秧田单、双子叶杂草40-50克/亩喷雾
水稻移栽田单、双子叶杂草40-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秧田掌握在秧苗三叶期灌水前施药,兑水40~50公斤/亩均匀喷雾。2.移栽田在移栽后12-15天,在出草高峰期,兑水40~50公斤/亩干田均匀喷雾。3.做到干田喷药,药后一天灌水3~5厘米(水层不能淹没秧心),保水5天以上,后转正常管理。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由磺酰脲类除草剂苄嘧磺隆与二氯喹啉酸复配而成,是水稻秧田和移载田的特效除草剂,可防除稗草、鸭舌草、矮慈菇、节节菜、四叶萍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 稗草四叶期以上时,用药量应适当提高。2. 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3. 防止雾滴漂移到阔叶作物和芹菜、胡萝卜等伞形花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 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每季最多施药1次。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器械,清洗及用剩的药剂不可污染水源。8.为保护水源,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盛装其他农药与食品。9. 浸种和露芽种子对该化合物敏感,故不能在此时期施药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一般不会引起中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带本标签及时将病人送医院,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通风、干燥、阴凉、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