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60335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60335
首次批准日期
2016-10-14
有效期至
2017-10-14
农药名称
枯草芽孢杆菌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0亿芽孢/毫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200亿芽孢/毫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玉米大斑病7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病害发病前或初期开始用药,喷药应均匀、周到。
产品性能
枯草芽孢杆菌属于芽孢杆菌属细菌,可分泌抗菌物质抑制病原菌生长,并使菌丝发生断裂、解体并溶解病原菌细胞壁,使其穿孔、畸形等,以致病原菌失去扩展能力。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 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