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24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30244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4-28
有效期至
2015-04-28
农药名称
三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三环唑tricyclazole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38-57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为保护性杀菌剂,一般宜在病害发生之前使用。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2. 对稻瘟病发病严重地块,第一次用药后间隔7-10天再次用药,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三环唑具有较强的内吸性,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其杀菌作用机理主要是通过抑制附着孢黑色素的形成,从而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阻止病菌侵人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3.对鱼类等水生生物中毒,施药时要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对家蚕为中毒,施药时要远离桑田种植区,避免药液漂移。对天敌赤眼蜂为中风险性,天敌赤眼蜂活动高峰期禁用。4. 孕妇、过敏体质者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 2.若本产品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如不慎吸入,应移至空气新鲜处,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