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三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161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20161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1-30
有效期至
2027-01-30
农药名称
咪鲜·三环唑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咪鲜胺prochloraz5%
三环唑tricyclazole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50-6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按照推荐剂量对水稀释后对水稻植株均匀喷雾。防治水稻穗瘟,应在水稻始穗期和齐穗期各施药一次,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防治叶瘟病,应在叶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较强的内吸性及保护性,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本剂粒径细,易冲泡及在叶片铺展。
注意事项
1.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直接接触。 2.本品宜在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药,喷施此药必须做到全面周到。3.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4.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清洗后的残液禁止污染河流等水域。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5.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6.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和鸟类有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染池塘等水域,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作物花期禁用,远离鸟类保护区,注意保护天敌。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每季作用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要立即催吐、洗胃,并尽快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火源;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和肥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加锁保管,避免儿童接触;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