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唑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20192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20192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6-04
有效期至
2014-06-04
农药名称
丙环唑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丙环唑propiconazol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20-3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的适宜施药时期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间隔7天左右,连续施药2~3次为宜,可有效地防治病害的侵染,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丙环唑可以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所引起的病害。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