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186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186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7-07
有效期至
2013-07-07
农药名称
甲维·氟铃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2.5%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emamectin benzoate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45-6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小菜蛾一二龄幼虫期及卵孵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氟铃脲复配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通过抑制害虫神经系统使其紊乱,导致害虫麻痹死亡,还可以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对害虫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并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河塘等水体附近,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急救措施:⑴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对症治疗。⑵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⑶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⑷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称将病人送医院,医生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判断为氟铃脲中毒为主,尚无专门触毒药,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