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104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110104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4-11
有效期至
2014-04-11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30-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的施药时期为水稻的稻瘟病发初期施药,间隔7-10天左右,连续施药2-3次为宜,重点喷正、反面叶片,以均匀喷湿叶面稍滴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不杀死病菌孢子,主要通过强烈抑制稻瘟病菌孢子附着胞中黑色素的合成,导致病菌穿航院和浸入水稻体内的能力丧失,从而保护水稻免受稻瘟病菌侵染危害。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药液及其他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禁止在河塘基周围施药,及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不要引吐则应立即携标签将患者送医院对症治疗。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