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稻棵分蘖盛期封行后)开始施药。之后隔10天用一次药,用药时兑水量要足,喷湿稻株基部,并保持稻田有水;防治稻曲病在水稻孕穗期开始施药防治,视病情间隔7-10天左右可连续施药2次;防治水稻稻瘟病在发病初期施药,以后每隔7天用药一次,连续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复配型杀菌剂,对防治水稻纹枯、稻曲病、稻瘟病病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水稻防治纹枯病、稻曲病、稻瘟病,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禽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要焚烧或土埋,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6、孕妇及哺乳期母婴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引吐,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吸湿返潮,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中防雨淋、日晒,不可与食物、饮料、粮食等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