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滴丁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866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86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09
有效期至
2012-04-09
农药名称
扑·乙·滴丁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45%
2,4-滴丁酯2,4-D butylate17%
扑草净prometryn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杂草180-210毫升/亩(东北);120-150毫升/亩(其他)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玉米田一年生杂草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作物播后苗前每亩兑水40-50公斤全田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建议播后立即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嗪类、酰胺类和苯氧乙酸类选择性内吸型芽前复配除草剂。有效成分通过抑制光合作用、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对玉米田、大豆田中稗草、千金子、马唐、苋、苍耳等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应在无风或微风、温度较好的晴天施药,避免药液飘移至邻近棉花、豆类、蔬菜、瓜类、葡萄、马铃薯及果树、林木等敏感作物上。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2.本品不能与强酸性物质接触,以免分解失效。3.有机质含量高,黏土壤或干旱情况下,建议在登记范围内采用较高药量;反之,有机质含量低,沙壤土或降雨灌溉情况下,建议采用下限药量。4.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呼吸道有中度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有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急救措施:如溅入眼睛或沾染皮肤,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吸入,将病人移到通风处;误服后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