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81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81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03
有效期至
2012-04-03
农药名称
氧氟·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2.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50%
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2.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田一年生杂草150-200克/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花生田一年生杂草150-200克/亩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花生播后苗前,使用本品兑水750公斤进行土壤喷雾。2.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芽前除草剂。药剂主要通过幼芽、芽鞘或幼根吸收,向上传导抑制杂草蛋白质的合成。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牛筋草、马唐、狗尾草、稗草、藜、反枝苋等多种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 每季最多使用1次。2. 施药时保持地面平整,排水良好。3. 施药时穿防护服、戴口罩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药后洗净手脸等。4. 用剩后药液及清洗器具的废水应妥善处理,禁止倒入池塘等,避免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