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戊·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81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8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31
有效期至
2012-03-31
农药名称
甲戊·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27%
二甲戊灵pendimethalin1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蒜田一年生杂草100-15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蒜种植后出苗前土壤喷雾处理,亩兑水量40公斤,不重喷,不漏喷。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甲戊灵和乙草胺复配的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 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传导,也可抑制分生组织细胞分裂,不影响杂草种子的萌发,而在杂草种子萌发过程中幼芽、茎和根吸收药剂后而起作用,能有效防除大蒜田的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大蒜田作物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2、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药期,防止出苗后施药,施药后尽量不要动表土,药量不够或施药期晚,或杂草已出土则会影响对作物的安全性和药效。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对该药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田。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有中等刺激作用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若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