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8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78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31
有效期至
2012-03-31
农药名称
氟铃·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1.5%
毒死蜱chlorpyrifos8.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6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与几丁质合成抑制剂混配剂,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按推荐剂量使用对甘蓝小菜蛾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中毒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误服者立即发病,应立即携带本标签就诊,如以毒死蜱中毒为主(氟铃脲无人体中毒报道),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