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630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630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23
有效期至
2012-03-23
农药名称
氟铃·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1.5%
毒死蜱chlorpyrifos8.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弱虫期施药,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喷雾均匀彻底。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氟铃脲与毒死蜱复配剂,其不仅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还可破坏其表皮的更新代谢,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还具有杀卵活性。使卵变黑不能孵化。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本品对鱼类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5.本品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或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7.本剂对瓜类、番茄及某些白菜品种、桃树品种等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8.本品用于甘蓝时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1.轻度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2.中度中毒症状:除上述轻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3.重度中毒症状:除上述轻度和中度中毒症状外,还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肺水肿、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急救措施: 本品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并立即携带本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