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毒死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518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9051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3-18
有效期至
2012-03-08
农药名称
氟铃·毒死蜱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2.5%
毒死蜱chlorpyrifos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36-48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1-2龄幼虫盛发期施药一次,7天后视虫情进行第2次施药。采用喷雾法,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毒死蜱与氟铃脲复配而成的低毒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胆碱酯酶与几丁质的合成。该产品在叶片上的残留期较短,在土壤中的残留期较长,对害虫具有较高的杀虫和杀卵活性,且速效性较好。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的危害;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的生长无不良影响,对天敌和非靶标植物安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4.本品在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等症状。误服或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先判定中毒原因,如毒死蜱中毒,氟铃脲中毒,皮肤和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急救时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也可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应注意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