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吡·氟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996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99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9-01
有效期至
2011-09-01
农药名称
松·吡·氟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异噁草松clomazone16%
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butyl3.5%
氟磺胺草醚fomesafen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大豆田一年生杂草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消化道症状,严重的对肝、肾损伤;药液接触眼睛会使角膜暂时不透明,肺部有异常反应。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氟磺胺草醚中毒为主,如有误服中毒,应立即催吐,然后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精吡氟禾草灵为主,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对症治疗;若判断异噁草松为主,如误食,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