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酰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49微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4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11
有效期至
2011-06-11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酰胺fenoxanil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瘟病初发期施药,每亩兑水45-60千克喷雾处理;2.视病情,在第1次用药7-10天后,再施一次药;3.每季水稻最多使用本品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的内吸性杀菌剂,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治疗、渗透作用和抑制孢子形成的特点。
注意事项
1.本品具有良好的内吸和残留活性,在叶面和水下施用时可防治稻瘟病;2.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胶手套、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用量具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称取药剂,不得任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3.施药时必须保持田间水产5-7厘米,保水3-5天,以后水管理同常规;4.水稻稻瘟病初发期,按设计量均匀喷雾,其后视天气及病害发生趋势隔7-10天后,再施药1次;5.施药时注意药剂漂移,不得江药液漂移到蔬菜幼苗上;6.本药对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不可污染鱼塘、河道、水沟;7.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脸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进食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械;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经口毒性低。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应用清水或肥皂清洗干净;若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储存和运输方法
将本品于阴凉干通风处密封保管,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