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43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84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6-11
有效期至
2011-06-11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冬油菜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125-150克/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每亩对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抑制杂草的蛋白质的合成,而使杂草死亡。有效防治油菜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看麦娘、千金子、繁缕、牛繁缕、雀舌草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杂草对乙草胺的主要吸收部位的芽鞘,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田间排水不畅,积水油菜易产生药害。 3、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梁等作物对乙草胺比较敏感,不宜应用。 4、根据当地质情况,恰当计算使用计量,有机质含量高的田块在剂量范围内使用的量增加。 5、施药时田间保持适当水量。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接触本品不慎沾染皮肤或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万一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本剂可燃,远离高温、明火。不要儿童接触本产品,并应远离食物、饮料、动物饲料等。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