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氟铃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789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789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5-08
有效期至
2011-05-08
农药名称
高氯·氟铃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铃脲hexaflumuron1.2%
高效氯氰菊酯beta-cypermethrin3.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80-10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使用本品能有效的控制虫口基数,在害虫爆发前期可加大使用剂量,能对全年害虫口数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还有一定驱避作用。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3、避免在烈日、大风气候下施药。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5、作物病害发生较重时,可适当加大剂量。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8、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无特殊解毒剂,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