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90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9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5
有效期至
2011-04-15
农药名称
苄·二氯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嘧磺隆bensulfuron-methyl4%
二氯喹啉酸quinclorac3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秧田一年生杂草45-5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育秧,水稻2-6叶期均可,但秧苗2叶期以前不宜施药,最好在2-3叶期喷雾。施药前一天排水干水,施药2天后灌水保持浅水层,注意保持水层,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内不能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2、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伞形花科作物对本剂敏感,施药时应注意,严禁施药后将水排入慈菇、荸荠等水生作物田中。
产品性能
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水稻能代谢成无毒化合物,对水稻安全,对环境安全。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能抑制敏感杂草的生长,症状为幼嫩组织失绿、叶片萎蔫死亡,同时根生长发育也受抑制。可以有效地防治稗草,对鸭舌草、眼子菜等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2、浸种和露芽稻种对药剂较敏感,不宜在水秧田或水直播田播种后立即用药,防止药害发生。高温下施药易产生药害。3、在我国北方用药时,剂量应略有增加,如在东北稗草2-3叶期时的用药量应提高到有效成分4克/亩左右,以保证理想的除草效果。4.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5、施用时应戴防护镜、面具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2、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干净。3、如药液溅入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并请医生诊治。4、目前尚无解毒药,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 山梨醇导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