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12低毒除草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2012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15
有效期至
2009-04-15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草胺acetochlor9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东北高有机质地区:115-150毫升/亩;其他地区:80-115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大豆播后苗前,杂草萌芽出土前杂草进行土壤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对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有效,持效期2个月左右。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时用1次。2、使用时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沙质土壤用药量要低一些,否则易出现药害;含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药效。3、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禁用。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剩余药液或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水源、水系及污染事物和饲料。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损坏。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